針卡QR code一定要放落「安心出行」先可以進入食肆?
話說最近唔只一位朋友講起,佢哋因為個疫苗接種紀錄QR code無scan落「安心出行」,俾個別食肆拒絕進入,要求佢將個QR code入落去同更新「安心出行」至最新版本先入得,原因係要睇到「藍碼」,即係一般人嘅疫苗通行證(確診者係紅碼,海外地區或台灣抵港人士係黃碼)。
上連登都見到有人問過類似問題︰
tl;dr︰如果你係藍碼(即打齊針又唔係紅/黃碼),唔一定要更新「安心出行」以及入個QR code落去。
為免麻煩,我決定寫篇文出嚟,搵返啲link睇下政府點講,大家可以save低佢,有需要就開出嚟畀食肆職員睇,唔使拗亦唔使煩。(建議開下文「政府點講?」部分食環署個FAQ畀佢自己睇。)
先簡單講下點解唔一定要將QR code入落「安心出行」︰假設我本身係紅碼,但用紙本針卡/舊版「安心出行」/入咗個QR code落「安心出行」之後無連過線照舊出藍碼,然後企圖犯法進入食肆,只要食肆更新個「驗證二維碼掃瞄器」而且保持連線,喺食肆scan我個針卡QR code時仍然會顯示紅碼,照樣入唔到。咁我用咩形式嘅針卡QR code,根本就唔關事。
(輕輕一提︰私隱問題唔係本文重點,但理解有人關注。另外啲食肆可能驚無啦啦要停14日所以咁緊張,講清楚就好,真係講唔掂都無辦法。)
政府點講?
2022年8月8號政府新聞稿
政府提醒被區分為「紅碼」或「黃碼」的人士,即使他們未有使用更新版本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出示其「疫苗通行證」,亦同樣須遵守以上限制。無論是以流動應用程式展示,還是以紙本形式出示「疫苗通行證」,處所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及執法人員的工具均會具備功能,辨識他們是否屬於被區分為「紅碼」或「黃碼」的人士。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及第599F章,違反規定進入第599F章規管處所的人士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政府發言人表示,「一般市民即使不更新至最新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仍可繼續使用原有版本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及『疫苗通行證』二維碼。換言之,一般市民出行完全不受影響。更新版本的『安心出行』不涉及任何登記程序,亦沒有加入追蹤功能。」
第一段講得好清楚,有無事係睇個針卡QR code本身,唔用最新版本「安心出行」或者用紙本,都一樣出到紅碼。第二段都講到明一般市民——即係非「紅碼」或「黃碼」嘅人——可以好似以前咁就得,咁即係無論用舊版「安心出行」、紙本記錄抑或「智方便」、「醫健通」,都一樣無問題。
(新聞稿都有提到,如果係紅黃碼嘅人而有可裝「安心出行」嘅手機,就需要更新至3.4.0或以上版本而且確保連線,但就唔關可以進入食肆嘅人事。)
食環署網站「疫苗通行證常見問題」
問 2:如何出示疫苗接種紀錄以作「疫苗通行證」之用?
答 2:可以使用下列任何一種方法出示新冠疫苗接種紀錄以作「疫苗通行證」之用:
本地疫苗:
1. 以「安心出行」、「智方便」或「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顯示的本地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或
2. 載有二維碼的紙本或相片(例如儲存在手機)的本地疫苗接種紀錄。
非本地疫苗/混合本地及非本地疫苗:
1. 有關當局發出的紙本或電子疫苗接種紀錄 (只適用至8 月 31 日);或
2. 入境人士申報非本地疫苗接種紀錄時從邊境港口衞生處獲得的「臨時疫苗通行證」二維碼;或
3. 在指定郵政局完成申報非本地疫苗接種紀錄時獲得的「臨時疫苗通行證」二維碼。
呢份介紹「疫苗通行證」及運作模式嘅FAQ寫得好清楚,並無限定要用「安心出行」去出示接種記錄,亦無話要更新至最新版本。
疫苗通行證(紅碼及黃碼篇)常見問題
問1︰「紅碼」和「黃碼」與「疫苗通行證」有什麼分別?
答1︰「紅碼」及「黃碼」制度是加強的「疫苗通行證」功能,用以識別有較高感染風險的人士,即確診者及從海外地區或台灣抵港人士。其他市民可繼續使用原有版本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及「疫苗通行證」二維碼,不受影響。
不過呢份FAQ寫得麻麻,特別係第14題「市民仍然可以使用紙本『疫苗通行證』嗎?」,個答案只係叫人睇上兩題,但呢兩題主要講紅碼同黃碼嘅人點算,無講藍碼。其實藍碼咪即係第1題個答案入面嘅「其他市民」,之前可以用嘅針卡QR code而家都可以用。
法例點寫?
當然,淨係睇啲FAQ新聞稿都未夠,以下就講下法例要求。
根據《2022 年第 802 號號外公告——預防及控制疾病 ( 規定及指示 ) ( 業務及處所 ) 規例》關於餐飲業務的指明及指示》(呢個版本適用於2022年8月28日起至 2022年9月7日,之後自己睇更新版本)嘅(VI)(b)部分,而家大家進入食肆係要做三件事︰
- (VI)(b)(1)︰須在進入餐飲處所前利用其手機╱其他流動裝置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
- (VI)(b)(2)︰須遵從╱符合疫苗通行證指示中適用於進入或身處餐飲業務處所的人士的規定;
- (VI)(b)(5)︰量度體溫。
(至於(VI)(b)(3)講緊紅黃碼唔畀入、(VI)(b)(4)係入酒吧前24小時內要做快測,唔關呢度事。)
得第二點係關針卡事。根據(I)(a)(1),「疫苗通行證指示」 即係「《2022 年第 497 號號外公告》 中適用於餐飲業務處所的規定」。第一部分(a)提到︰
要求所有進入或身處處所的人士已按附表一 [ 附註一 ] 的指明方式接種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 ( 新冠疫苗 ) ( 疫苗通行證要求 ),除非他獲豁免於疫苗通行證要求 [ 附註二 ];隨身攜帶新冠疫苗接種紀錄 ( 疫苗接種紀錄 ) [ 附註三 ] 或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 ( 豁免證明書 ) [ 附註四 ] ( 視情況而定 ),並出示以供處所掌管人檢查及在獲授權人員要求時出示;
重點在於咩係「新冠疫苗接種紀錄/疫苗接種紀錄」,附註三寫得好清楚︰
新冠疫苗接種紀錄包括以下以紙本或電子形式顯示的紀錄:(i) 在政府推行的新冠疫苗接種計劃下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ii) 經口岸管制點或指定郵政局發出的非本地新冠疫苗接種申報紀錄;(iii) 在進入相關處所時有關人士作出申報的非本地疫苗接種紀錄;及 (iv) 新冠病毒病康復紀錄 ( 康復紀錄 ) [ 附註五 ]。由 2022 年 9 月 1 日起,第 (iii) 類的疫苗接種紀錄將不再被接受,除非是屬於第 (ii) 類的申報紀錄。
其實最重要都只係個QR code,政府自己都寫明「二維碼使用數碼簽署技術,令二維碼內的資料不能竄改」(見呢度第102題),咁scan到我個QR code無事就得啦,同埋有乜事(例如唔記得帶、唔見咗張針卡)可以直接上政府網站攞返張電子針卡。
點解會有唔同理解?
我懷疑有食肆認為一定要用「安心出行」去識別紅黃碼,呢個諗法可能嚟自上一份〈關於餐飲業務的指明及指示〉(《2022 年第756號號外公告》,適用於8月11日至24日)入面,畀食肆睇嘅第(I)部分「餐飲業務的運作模式」第(a)(3)點︰
在 2022 年 8 月 11 日,須以目視方式檢查顧客「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上顯示的「疫苗通行證」二維碼 ( 如適用 ),以確保進入處所的顧客並非持有「紅碼」或「黃碼」[ 附註 2 及 6];由 2022 年 8 月 12 日起,須使用更新到最新版本政府開發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掃描顧客的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 ( 視情況而定 ),並以目視方式檢查顧客「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上顯示的「疫苗通行證」二維碼 ( 如適用 ),以確保進入處所的顧客並不屬於「紅碼」或「黃碼」類別人士 [ 附註 2 及 6];
註6講明食肆8月23日之前要確保裝「驗證二維碼掃瞄器」部機喺「營業時間內維持網絡連線狀態」。咁睇落就似係要求顧客一定要將個針卡QR code放落「安心出行」顯示藍碼畀食肆職員睇,但個「如適用」就無講清楚幾時先係唔適用——顧客用紙本、舊版「安心出行」算唔算?
留意返呢點屬於畀食肆睇嘅第(I)部分「餐飲業務的運作模式」,至於顧客要跟嘅其實係第(VI)部分「適用於身處餐飲處所的人士的規定及限制」嘅(b),入面提到「須遵從╱符合疫苗通行證指示中適用於進入或身處餐飲業務處所的人士的規定」(即上文嘅(VI)(b)(2))。而呢份公告入面個「疫苗通行證指示」一樣係「《2022 年第 497 號號外公告》 中適用於餐飲業務處所的規定」,即係「紙本或電子形式」個定義一樣適用,無話一定要將針卡QR code放落「安心出行」同埋更新到最新版本。
而喺新一份〈關於餐飲業務的指明及指示〉(《2022 年第 802 號號外公告》,即上面引用嗰份,適用於8月28日至9月7日)入面同一點已經變咗係咁寫︰
須使用政府開發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掃描顧客的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 ( 視情況而定 ),以識別進入處所的顧客並不屬於「紅碼」或「黃碼」類別人士 [ 附註 2 及 6];
即係用食肆scan針卡QR con部機已經做到,唔使靠顧客個「安心出行」證明。
後記
今朝(2022年9月3日上晝)寫完呢篇,諗住畀啲朋友幫手望下先出街,結果11點《明報》就出咗篇〈有食肆拒未更新安心出行或持針紙顧客 政府:處所更新二維碼掃描器已可區分紅黃碼〉,都係引述上面提到嘅食環署「疫苗通行證常見問題」同「紅黃碼常見問題」得出相同結論。
其實「安心出行」同「疫苗通行證」做嘅嘢真係唔係咁難理解,如果食肆因為誤解、驚俾人停14日而不必要咁自行收緊規定,令市民明明打齊針又守法(例如用紙本/醫健通出示針卡QR code)都食唔到飯,咁就唔係幾好。
(原刊於Medi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