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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跟「2+2=5」有關的邏輯故事

如何「應用」爆炸原理。
一個跟「2+2=5」有關的邏輯故事
所有人都是Agent Smith(The Matrix Reloaded截圖)

看到區家麟寫〈沒有三權分立,因為2+2=5〉,只看文章標題已經想起一個相信所有讀邏輯的學生都聽過的故事︰

據說羅素(Bertrand Russell)有次在講座中介紹邏輯學中的「爆炸原理」(principle of explosion)——「只要有一個矛盾句可以推論出任何命題」(像邏輯版的「給我一個支點」)——當場受到學生挑戰,要求他從「2+2=5」推論出「羅素就是教宗」。

羅素的推論如下︰2+2=5,兩邊減去2得出2=3,兩邊再減去1可得2=1,兩個人等如一個人,所以羅素和教宗就是一個人。

用類似方式,也可以「證明」3=1。(加上引號,因為實際上只要「爆炸原理」成立,「2+2=5」就可蘊涵「羅素是教宗」,上述推論的作用僅為讓人較易接受,真要證明的話可以用disjunction introduction,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考《維基百科》的證明。)

當我想寫這個故事的時候,就想找回出處,畢竟這些故事往往是軼聞,羅素未必真的說過,但找到誰最先說也好。在Google找了一會(我懶得翻書)沒有結果,大家都像常識一般講這故事,沒有人引用任何出處。(按︰見後記。)

我反而找到一篇提到數學家哈地(G. H. Hardy)的文章有類似內容。著名統計學家費雪(Ronald Fisher)在〈The Nature of Probability〉提到一個從劍橋大學三一學院高桌晚宴傳出來的故事︰哈地當時正提及「爆炸原理」,有人問他︰「你是否指如果我說二加二等於五,你就能證明任何命題?」哈地表示同意,對方就說︰「那麼證明麥塔格(McTaggart)就是教宗吧。」哈地先推論出4=5,再得出2=1,然後「證明」了麥塔格和教宗是同一個人。(Fisher, R. A., 1958 The nature of probability. Centen. Rev. 2: 261–274.

我不肯定這是否羅素那個軼聞的源頭,他跟哈地是朋友而且曾同期在三一學院共事,到底誰先提出這個「證明」也許難以考證,有興趣的讀者如有任何發現,歡迎告知。(順帶一提,故事中的麥塔格我猜是〈The Unreality of Time〉的作者 J. M. E. McTaggart,那個時期他亦在三一學院。)

最後必須指出「爆炸原理」並非在所有邏輯系統中都成立,例如paraconsistent logics(我未想到用哪個譯名好,先用英文)中就不成立,以容許部分矛盾句在系統中存在。但我不太熟悉這題目,大家最好去看紫煙亭

後記

原來紫煙亭寫過W. D. Hart在《Evolution of Logic》提到羅素的故事(不過Hart也不確定這是真的,“but one should never let truth
spoil a good story”)︰羅素1914年在波士頓提到所有前提為假的質料條件句都是真的(“all conditionals with false antecedents are true”),被問到他是否真的認為「如果一加一等於一,那麼羅素是教宗」。羅素以集合論回應。

(原刊於Medi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