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平權法律專家指出覆核時機過早」的背景
岑子杰就同性婚姻提出司法覆核案「終極上訴」,終審法院裁定部分得直。根據《法庭線》報導,裁決如下認為「將同性伴侶排除在婚姻制度之外」及「香港法律不承認外地同性婚姻」並無違憲,而「香港法律不允許同性伴侶結婚,也沒有提供任何替代途徑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屬違憲。
香港跨性別平權協會(Transgender Equality Hong Kong,下稱TEHK)同日於Facebook及Instagram發表帖文(見上圖),圖片稱岑子杰的司法覆核為「倉卒覆核同婚」,文章最後一段表示︰
由2018年MK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港府承認同性伴侶關係,到後來岑子杰再要求政府承認同婚及海外同婚註冊,整件事已經變質。在幾年前,已經有同志平權法律專家指出覆核時機過早 — 一旦敗訴,會製造出一個壞的法案先例,拖香港同志平權後腿的種種問題。今日同婚司法路盡,被同運大台及其衛星組織們玩爛,根本一早有跡可尋,而非空穴來風。
Facebook帖文下有人留言問︰「不明白為可描述成『整件事已經變質』、『拖香港同志平權後腿』。請問可否闡釋?」
TEHK回覆的第一點表示︰「Mk 最初入稟時,是要求承認same sex partnership,這與後來岑子杰再進一步要求承認same sex *marriage* registered overseas 已經是兩回事」。
結合帖文中「整件事已經變質」一句理解,TEHK並非批評MK入稟,而是批評岑子杰入稟「玩爛」司法路。
另外,有人留言查詢「有同志平權法律專家指出覆核時機過早」此說法的資料來源,被TEHK質疑屬「惡意洗版」而未有直接回應。不過TEHK的帖文其中兩張圖片顯示,文中的「同志平權法律專家」為曾代理多宗性小眾平權官司、已於2022年4月離港的律師韋智達(Michael Vidler)︰
圖中指韋智達擔心有關司法覆核案是拔苗助長,「如果挑戰失敗,將開創一個糟糕的先例」,並註明資料來源為2018年8月24日《南華早報》(SCMP)。
翻查該篇《南華早報》報導,韋智達說的正正是MK的司法覆核案件。而根據律政司2020年9月就岑子杰案的司法裁決摘要,岑子杰於2018年11月26日申請司法覆核,2019年1月法庭決定擱置程序等待MK案結果。換言之,韋智達於2018年8月提出的擔憂不可能針對岑子杰的司法覆核策略。
我並非法律專家,在此無意判斷韋智達的擔憂是否合理,也沒有資格判斷岑子杰是否「為有noise亂入稟」——借用TEHK帖文另一圖片的標題。該圖為TEHK主席謝浩霖受訪文章截圖,這篇訪問有他談論自身經歷及對司法覆核策略的看法,我認為值得一讀。
TEHK聲稱「同志平權法律專家指出覆核時機過早」時引述韋智達對MK案的看法,卻於其帖文批評岑子杰入稟「變質」、「玩爛」,對韋智達和岑子杰都不甚公平。
(原刊於Medi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