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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膽話自己「無number」嘅警察,以及朱經緯案

即使影到朱經緯打人,投訴警察課第一次係將「毆打」指控分類為「無法證實」。
夠膽話自己「無number」嘅警察,以及朱經緯案
《明報》影片截圖

明報Facebook放出嚟個版本cut得太快,剪多少少出嚟講兩句。(10/7 update︰《明報》網站都係得返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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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來源為《明報》網站影片,此剪輯版見本人FB專頁,因網站限制壓縮後重新上載

「我無number」都講得出,可謂濫權濫到變成本能。同埋又係講錯嘢之後就轉頭走咗去。不過重點唔係想講佢。

旁邊有個好多聲出嘅警察(條片唔清楚,編號好似係17678定17878),人哋講投訴警察成功率好低佢話「報紙講你就信」,人哋講朱經緯案最初唔受理,佢又要加把口話「最初吖嘛」。

再講多次朱經緯案。即使當日條片影到清清楚楚佢打人,投訴警察課第一次係將「毆打」指控分類為「無法證實」;監警會彈返轉頭之後,投訴警察課建議改指控做「濫用職權」而且係「獲證明屬實」;監警會堅持係「毆打」,投訴警察課同意唔改指控,但分類做「無法完全證明屬實」;跟住再俾監警會彈返轉頭,繼續係「毆打」,繼續係「獲證明屬實」,而投訴警察課喺五個月之後先同意。

彈嚟彈去彈咗三次,呢個時候係2015年12月,即係朱經緯打人後一年有多,但咁仲未夠拖得耐︰警察係2016年2月先開始刑事調查,2017年3月先拘捕朱經緯。

唔好唔記得,朱經緯案係絕無僅有投訴警察課成功嘅例子(七警案直接刑事調查),而且成功唔係因為警隊內部嘅投訴警察課——靠佢哋?一早就「無法證實」了事啦。

參考資料︰

原Facebook帖文Medium版本